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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两准则下月起实施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国税发[2009]149号 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的通知和《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业务基本准则》,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行为,提高涉税业务的服务水平。
据悉,越来越多的纳税人认识到依法诚信纳税的重要性,但部分纳税人由于自身对税收政策不熟悉,以及企业发展中涉及的税收业务太多等因素,使得单靠自身力量无法完全处理这些涉税事项,于是借助税务中介机构所具有的专业优势,委托他们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是市国税局、地税局两局联合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全市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审批、备案,涉税鉴证报告的备案管理,年检以及指导行业开展涉税鉴证和服务等工作。该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该中心通过成立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调查委员会、注册税务师专业技术委员会和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委员会以及建立涉税鉴证业务交叉检查制度等措施,在推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涉税业务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使涉税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但深圳的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同其他城市一样,仍然存在着一些发展问题,比如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使行业健康发展缺乏法律依据,少数执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不高、收费不规范等损害纳税人权益现象仍然存在。”这位工作人员透露,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这两个准则,明确了涉税鉴证和税务服务的业务标准,对业务承接、业务实施以及证据、业务记录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将有助保障涉税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税收中介的代理行为,必将促使中介机构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代理服务。
市地税局有关人员也表示,税务中介与纳税人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在某些方面比税务机关更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发挥好税务中介机构的作用,在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降低涉税风险以及加强税务人员执法监督等方面都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也必将促进税务部门进一步提高自身要求,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而广大纳税人也必将从中享受到优质的服务。
另据了解,近几年深圳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迅速。2000年,深圳仅有税务师事务所11家,执业注册税务师98名,从业人员200多名,业务仅为简单的代理纳税申报,目前全市已拥有税务师事务所125家,执业注册税务师1100名,从业人员2319名,从事的业务范围也扩大到涉税服务、税收筹划、税务顾问、涉税鉴证、税务培训等。